聚和材料(68850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6-058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海东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林椿楠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所持股份数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成赟、藕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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