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威电子(300270):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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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9月30日 19:38:5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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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中威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前,石旭刚先生持有杭州
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5,945,2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7%;本次权益变动后,石旭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420,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倍数。
3、石旭刚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持有公司股份45,945,22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5.17%)的大股东石旭刚先生计划在2026年9月25日至2026年12月24日期间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9,084,1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2026年9月29日,石旭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52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本次权益变动前,石旭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945,2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7%;本次权益变动后,石旭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420,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倍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石旭刚 | | | | |
| 住所 | 杭州市滨江区 | | |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9月29日 | | | | |
| 权益变动过程 | 本次权益变动系石旭刚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24,300股,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 | |
| 股票简称 | 中威电子 | 股票代码 | 300270 | |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
□是 否 | |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
| A股 | 52.43 | 0.17% | | | |
| 合计 | 52.43 | 0.17% | |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 | |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石旭刚 | 合计持有股份 | 4,594.5224 | 15.17% | 4,542.0924 | 15% |
| |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 4,594.5224 | 15.17% | 4,542.0924 | 15% |
| |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向、计划 | ?是□否 | | | | |
| | 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石旭刚先生计
划在2026年9月25日至2026年12月24日期间以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9,084,1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3%)。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
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石旭刚先生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