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剑智能(688557):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

时间:2026年09月30日 18:56:51 中财网
原标题: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5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剑智能”)于2026年9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胡迪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胡迪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胡迪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具备会计、审计、金融从业等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胡迪女士拥有AUCPA(澳洲注册会计师)、CIMA(特许管理会计师)证书。

2013年11月至2017年9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业务董事;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任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办及投资高级总监;2020年9月至2024年9月,任汇付天下有限公司董秘及投融资总经理;2024年10月至2026年6月,任蓁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6年6月至今,任公司投融资总监。胡迪女士拥有十五年以上资本市场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证券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必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胡迪女士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胡迪女士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全体委员认为其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迪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胡迪女士已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完成测试,取得了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明。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胡迪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附件:
胡迪简历
胡迪:女,198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拥有AUCPA(澳洲注册会计师)、CIMA(特许管理会计师)证书。2013年11月至2017年9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业务董事;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任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办及投资高级总监;2020年9月至2024年9月,任汇付天下有限公司董秘及投融资总经理;2024年10月至2026年6月,任蓁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6年6月-至今,任公司投融资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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