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600917):重庆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600917 2026-028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9月30 2026 9 24 日以电子通信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年 月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本 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2026 关于公司 年年度法定审计机构费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法定审计机构,并授权公 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 2026 2026 间,按照相关审计业务收费标准,决定 年审计费用。因 年 度首次聘任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虑2026年年度审计所需增加 工作量和所需时间,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年度法定审计机构费用 制审计费用人民币70万元。整体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208万元,增 长12.9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2. 2025 关于公司管理团队 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黄涌生、顾宏峰、冯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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