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建材(60080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 10月 22日 目 录 一、 会议议程 2 二、 会议议案 3 1、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增发 H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3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2日14:00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26号华新大厦B座2楼会议室 会议主席:徐永模 一、会议开始 会议主席宣布现场会议参会人数、代表股数。 二、审议议案 1、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增发H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三、议案表决 四、宣布表决结果 五、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六、会议结束 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增发 H股股份之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根据《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股票上市地适用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灵活把握市场时机,拟提请公司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授予董事会在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一般性授权,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求,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议案于股东会获批准时本公司已发行(A+H)股份数量(不包括库存股份)10%的额外公司H股股份(以下简称“H股”),或可转换成H股股份的证券、购股权、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或根据所有适用的法律、规则和法规认可认购本公司H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前述授权以下统称“一般性授权”),并授权董事会就《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的相应修订,以反映配发或发行股份或类似权利的新股本或架构。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决定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次或多次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及类似权利以及《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二)受制于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的新股或类似权利的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转换/行使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配售等。 (三)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当、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它相关事宜,刊发与发行相关的各项公告。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协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四)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发行相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并完成向公司上市地及/或任何其他地区或司法管辖权区(如适用)的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所有必需的存档、注册及备案手续等。 (五)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对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有关协议或法定文件进行修改。 (六)决定在发行相关协议及法定文件上加盖公司公章。 (七)安排公司在银行开立相关账户的事宜。 (八)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增加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所有适当及必要的修改,并履行境内外法定的有关登记、备案手续以进行有关股份的发行以及实现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九)公司董事会可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代表公司全权处理和执行与发行一般性授权项下股份有关的一切必要或可取的具体事宜。 除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就发行H股已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期权、权证、可转换债券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而该发售建议、协议、期权、权证、可转换债券或类似权利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完成外,上述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相关期间(以下简称“相关期间”)为自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止: (a)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除非在该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案形式通过更新此一般性授权); (b)本决议获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批准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 (c) 在任何股东会上,股东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修改本决议案项下的授权之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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