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化工(600470):2026-037六国化工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70 证券简称:六国化工 公告编号:2026-037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化集团”)本次股权结构变动,系铜化集团股东安徽创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创谷新材料”)将其持有的铜化集团出资额18,000.00万元(占铜化集团注册资本的9.70%)转让给海南兴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兴晟”)。本次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动,不涉及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铜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及表决权均未发生变化。 ●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完成后,铜化集团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铜化集团,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铜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6,891,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9%。本次变动前后,铜化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一、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铜化集团出具的《关于股权结构调整的告知函》,获悉铜化集团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年9月29日,安徽创谷新材料与海南兴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18,000.00 安徽创谷新材料将其持有的铜化集团出资额 万元(占铜化集团注册资本出资额42,000.00万元(占铜化集团注册资本的22.64%)。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本次变动前铜化集团的股权结构
(三)本次变动后铜化集团的股权结构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安徽创谷新材料的基本情况如下:
2、安徽鹤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安徽创谷新材料与安徽鹤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鹤源”)于2024 11 28 年 月 日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继续有效。本次变动完成后,安徽创谷新材料持有铜化集团22.64%股权,安徽鹤源持有铜化集团23.07%股权,双方继续按照《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在铜化集团层面保持一致行动。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公告日,安徽鹤源将其所持铜化集团23.07%的股权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赭山支行。除此之外,铜化集团各股东所持铜化集团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安徽创谷新材料、安徽鹤源通过持有铜化集团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其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注2:本次权益变动中,安徽创谷新材料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减少10,370,77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9%),其通过控制铜化集团间接控制公司股份的情况相应消除;安徽鹤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保持不变。 (七)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铜化集团股东内部架构调整需要,安徽创谷新材料将其所持铜化集团出资额18,000.00万元股权(占铜化集团注册资本的9.70%)转让给海南兴晟。本次转让完成后,安徽创谷新材料仍持有铜化集团22.64%股权,安徽鹤源持有铜化集团23.07%股权,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相应减少,且不控股铜化集团,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减少至0。 (八)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涉及资金支付。 二、股权变动后的控制权情况 本次变动完成后,铜化集团任一股东所持股权均未超过50%,除安徽创谷新材料与安徽鹤源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外,铜化集团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表决权委托等关系,不存在单一股东或一致行动股东实际支配铜化集团股份表决权足以对铜化集团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超过半数成员选任的股东,铜化集团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铜化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106,891,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变动系铜化集团自身股权结构调整,不涉及铜化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三、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铜化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安徽创谷新材料和安徽鹤源已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同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办理铜化集团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铜化集团出具的《关于股权结构调整的告知函》; 2、安徽创谷新材料、安徽鹤源出具的《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安徽创谷新材料与海南兴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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