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王股份(920627):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920627 证券简称:力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9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 9月 29日以即时通信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限要求 5.会议主持人:李维海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为保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有序运行,选举梁枫、燕学善、李维海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梁枫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选举李维海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维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选举王红旗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红旗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王红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红旗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经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张映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映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聘任唐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唐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聘任刘鸽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鸽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9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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