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600196):复星医药关于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筹划出售资产进展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6-13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及筹划出售资产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前情概况 2025年9月25日及2026年3月24日,本公司及/或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上海复顺与弘毅天津、中汇人寿等先后签订《框架协议》《合伙协议》《补充协议》。根据该等协议,复星医药产业拟参与出资设立专项基金;并于专项基金设立并满足约定条件后,由复星医药产业向专项基金或其控制的实体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克隆100%的股权和对上海克隆享有的债权(即本次转让),且《转让协议》签订的最晚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2026年4月21日,专项基金中汇复弘(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中基协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以上详情请见本公司2025年9月27日、2026年3月25日、2026年4月24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s://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由于《转让协议》的签订条件(包括相关主体于签约前应当完成的股权结构调整等)尚未全部满足,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并经友好协商,2026年9月30日,相关各方就《框架协议》签订《补充协议二》,(其中主要包括)同意《转让协议》签订的最晚时间进一步调整为2027年3月31日。 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之后续进展,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期(即2026年9月30日),《转让协议》的签订条件尚未全部达成(包括相关主体于签约前应当完成的股权结构调整尚待完成等),本次转让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其中包括)《转让协议》未能于2027年3月31日前或各方另行同意的其他期限内签订、或《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被提前解除或终止,则本次转让将终止、专项基金将依约进行解散及清算。 2、如《转让协议》未能于约定期限内签订、《框架协议》并因而终止,且该终止非因约定的交易对方违约所导致,则复星医药产业应依约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 3、本次转让对本集团的收益贡献须以《转让协议》签订且本次转让实际交割为前提,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释义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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