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格力07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5格力04 债券代码:524342.SZ 债券简称:25格力03 债券代码:524167.SZ 债券简称:25格力02 债券代码:524100.SZ 债券简称:25格力01 债券代码:524087.SZ 债券简称:24格力08 债券代码:524081.SZ 债券简称:24格力07 债券代码:524041.SZ 债券简称:24格力06 债券代码:524021.SZ 债券简称:24格力05 债券代码:148980.SZ 债券简称:24格力04 债券代码:148971.SZ 债券简称:24格力03 债券代码:148927.SZ 债券简称:24格力02 债券代码:148888.SZ 债券简称:24格力01 债券代码:148764.SZ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6年9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格力集团”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七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八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6年9月23日披露的《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国资委”)相关文件意见,为加快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属国有资本优化布局和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部署,原则同意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或“公司”)和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签订资产转让框架协议,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格力集团受让华发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公司”)96.28%股权和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免税集团”)23%股权等资产,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详见2026年9月7日披露的《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格力集团下属企业珠海康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格公司”)作为本次收购的收购主体及付款主体与华发集团、海投公司就转让海投公司96.28%股权的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与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免税集团就转让免税集团23%股权的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不改变标的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标的公司在交割日前后的债权、债务均由标的公司依法享有和承担。各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的交割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康格公司后续将积极推进完成相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发行人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发行人存续债券的付息兑付。截至公告出具日,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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