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星科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9月30日 17:06:35 中财网
原标题:聚星科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20111 证券简称:聚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0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静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6,885,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8,1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 公司财务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4. 公司副总经理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聚星科技园(温州市瓯海区丽岙B-09地块)建设项目〉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6,876,15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股数9,477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霞、顾祺增
(三)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9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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