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胜科技(92009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920093 证券简称:信胜科技 公告编号:2026-103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 537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海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68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人,出席 9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两位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年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交易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3,999,9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李建成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3,999,9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李建成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关于新增或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同意股数 10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同意股数 10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同意股数 10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同意股数 10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同意股数 10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邹泽兵、章昊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9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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