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康生物(68804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时间:2026年09月30日 16:16:41 中财网
原标题:药康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康生物”或“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翔先生、赵静女士、杨民民先生、冷德嵘先生及柳丹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高翔先生、赵静女士、杨民民先生、冷德嵘先生及柳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欣琪女士、刘俊先生及李子翀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其中黄欣琪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最近 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黄欣琪女士、刘俊先生及李子翀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 9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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