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601021):春秋航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秋航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6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 会议由董事长王煜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并按规定参与或回避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合理匹配岗位职责与工作投入,鉴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进一步拓展,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除履行独立董事一般职责外,还需承担审计委员会工作的统筹组织、议题把关及重点事项沟通协调等职责,需要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公司拟在独立董事基本津贴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的基础上,向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李若山先生另行发放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的岗位津贴,调整后其独立董事年度津贴合计为人民币20万元(税前),其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不变,上述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次月起执行。 根据上述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方案,公司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涉及独立董事津贴的相关内容作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鉴于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的津贴调整,李若山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长王煜及董事王志杰、陈可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董事王正华与王煜为父子关系,董事王炜与王煜为兄弟关系,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故回避表决;董事张秀智作为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6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年第一次会议非关联委员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6-048)及《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长王煜及董事王志杰、陈可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董事王正华与王煜为父子关系,董事王炜与王煜为兄弟关系,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故回避表决;董事张秀智作为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非关联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1、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春秋航空A股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等; 2、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和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资金来源、管理方式变更等,同时根据变更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相应修改相关持股计划文件; 3、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延长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5、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7、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有效。 董事长王煜及董事王志杰、陈可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董事王正华与王煜为父子关系,董事王炜与王煜为兄弟关系,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故回避表决;董事张秀智作为控股股东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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