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股份(600853):龙建股份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

时间:2026年09月29日 23:01:35 中财网
原标题:龙建股份:龙建股份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6-93
债券代码:110100 债券简称:龙建转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刘艳丽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刘艳丽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具备法律合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刘艳丽女士2020年9月至2024年9月任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副总经理;2024年9月至2026年8月任黑龙江
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总经理。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刘艳丽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
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刘艳丽女士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
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刘艳丽女士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
职业操守等情况了解的基础上,全体委员认为刘艳丽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且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将刘艳丽女士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艳丽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刘艳丽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
证明。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简历:
刘艳丽女士,汉族,198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
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科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硕士研究生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法学硕士。2026年9
月取得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刘艳丽女士2020年9月任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
法务部副总经理;2024年9月至2026年8月任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艳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艳丽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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