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600331):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9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2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杜若榕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对需审议议案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6人,副董事长杜若榕、董事帅巍、独立董事刘娅列席了现场会议;董事罗艳辉、独立董事李军、独立董事张建文以视频方式参会;董事长乔胜俊、董事王浩、董事刘松因工作原因未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王玲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司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数量1,095,914,805股)、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数量50,000,000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四川天府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名嘉百货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股份数量100,000,000股)未出席本次会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锦、刘伟霞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银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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