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601838):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 范运作》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李平先生的个人简历 等资料并认真审查提名程序、听取董事会说明的基础上,基 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提名李平先生 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李平先生的提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名李平先生为成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李平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和资格,不 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 合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 四、同意提名李平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同意提交股东会选举。 独立董事:陈存泰、龙文彬、顾培东、马骁、余海宗 2026年 9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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