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东宏股份:东宏股份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 合同类型及金额:《钢管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144,141,970.11元(暂定总价,最终以实际供货量及对应单价为结算依据)。 ? 合同生效条件: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对业绩的影响以对应年度经审计机构确认的数据为准。 ?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金额为暂定总价,实际结算数量以合同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因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 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合同约定质量要求供货,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25日、2026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宏股份关于项目预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东宏股份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近日,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订了《钢管购销合同》,公司履行了签订该合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签订该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朱丹 3、成立日期:1985年05月03日 4、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和田街街道于田街129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紧固件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东情况:新疆水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 7、关联关系说明: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与该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买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卖方: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价格与支付 签约合同价:壹亿肆仟肆佰壹拾肆万壹仟玖佰柒拾元壹角壹分 (¥144,141,970.11元)(暂定总价,最终以实际供货量及对应单价为结算依据)合同价款支付:按照进度款+结清款的方式支付。 3、交付 供货节点期限及地点严格按照买方书面通知(紧急情况下口头通知),卖方擅自提前、延后供货的,全部自行承担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供货地点为:施工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4、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项下规定,则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双方的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5、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合同双方均有权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合同的生效 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金额为暂定总价,实际结算数量以合同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因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 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合同约定质量要求供货,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钢管购销合同》。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