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大科技(920159):董事会秘书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920159 证券简称:农大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9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聘任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聘任于晓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自2026年 9月 29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秘书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马克先生,因工作调动,自 2026年 9月 29日起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6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4.7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继续担任董事职务,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马克先生已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及违反承诺的情形,辞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履行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聘任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董事会秘书系公司为保证治理合规运行,确保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符合监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出的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 马克先生离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马克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公司对马克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查了本次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况,亦未发现其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 五、备查文件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9月 29日 附件: 1. 于晓华女士简历 于晓华女士,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专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1997年 9月至 2012年 10月先后任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审计部副部长。2012年 11月至 2015年 3月任泰安科诺型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6月至 2021年 8月任山东农大肥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 8月至今任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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