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92049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时间:2026年09月29日 21:51:34 中财网
原标题:并行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二〇二六年九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机构”或“中金公司”)接受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并行科技”、“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就发行人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Paratera Tech Corp., Ltd.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厢黄旗东路 1号院 2号楼 4层 401
注册时间2007年 02月 15日
注册资本60,581,955元
法定代表人陈健
上市时间2023年 11月 1日
股票上市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 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 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技术进出口;进 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第 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010-82780511
邮政编码100193
传真010-82899028
公司网址www.paratera.com
电子信箱IR@paratera.com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6年 6月 30日2025年 12月 31日2024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378,159.94222,123.11153,630.27
负债总额286,652.29176,151.53117,572.88
少数股东权益36,745.481,414.261,106.96
项 目2026年 6月 30日2025年 12月 31日2024年 12月 31日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4,762.1644,557.3234,950.43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6年 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营业收入94,626.76110,995.8565,461.73
营业利润5,316.151,412.371,219.97
利润总额5,271.811,427.261,613.22
净利润4,336.851,309.231,287.01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192.641,221.801,205.67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6年 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174.4424,501.0112,222.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167.08-53,068.85-60,643.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655.1930,735.4335,997.2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3,662.552,167.59-12,423.88

4、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2026年 1-6月/ 2026年 6月 30日2025年度/ 2025年 12月 31日2024年度/ 2024年 12月 31日
流动比率(倍)0.670.720.65
速动比率(倍)0.500.480.4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75.78%69.74%65.85%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75.80%79.30%76.5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725.718.25
存货周转率(次)2.9417.345.80
每股净资产(元)9.047.466.0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元)5.484.102.1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5.560.36-2.13

项 目 2026年 1-6月/ 2026年 6月 30日2025年度/ 2025年 12月 31日2024年度/ 2024年 12月 31日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每 股收益(元)基本每股收益0.700.210.21
 稀释每股收益0.700.200.20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净 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7.662.743.45
 加权平均8.703.083.51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每 股收益(元)基本每股收益0.46-0.000.09
 稀释每股收益0.46-0.000.08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净 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4.99-0.021.42
 加权平均5.67-0.021.45
注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5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注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计/资产总计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中的软硬件成本/扣除合同履约成本后的平均存货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期末总股本

(三)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算力服务和算力运营提供商,聚焦应用真实运行性能,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全面、安全、易用、高性价比的算力服务。公司主要服务包括并行智算云、并行通用超算云、并行行业云等,为众多来自人工智能、高端制造、教育科研、航空航天、生命科学等各应用领域的用户提供高质量、高性能、高性价比的算力服务。同时,公司为用户提供高计算性能计算软件及技术服务、高性能计算系统集成、行业会议及其他服务,打造算力服务生态闭环,全方位服务用户。

公司以“助力科技强国,让计算更简单”为使命,聚合中国各大算力中心的算力资源,并通过共建集群模式扩充自有算力资源池。公司以 PaaS层为基础构建 SaaS和 MaaS平台,对算力应用进行服务化封装,用户可以以交互式命令行、图形界面、开放应用接口等多种渠道访问应用,并能在标准应用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公司已实现超过 200款超算应用软件 SaaS化,形成了集算力资源、应用资源、服务资源和人才资源于一体的算力服务平台,方便用户弹性按需使用超算及智能算力资源。

公司重要子公司北龙超云由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北京市怀柔区政府等共同出资设立。根据中国计算机学会高性能计算专业委员会联合发布的 2025中国高性能计算机性能 TOP100排行榜,北龙超云旗下多个分区上榜;北龙超云自 2020年起连续六年蝉联榜单“通用 CPU算力性能第一名”,上榜系统数量位居国内厂商前列。在2024世界人工智能算力性能 AIPerf500排行榜中,公司智算分区位居 AIPerf-LLM大模型训练算力性能榜第一名和 AIPerf-Inference AI推理延迟性能榜第一名。

公司系中国计算机学会金质会员、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超级计算创新联盟理事单位,自 2016年起连续协办多届全国高性能计算学术年会(HPC China)等行业权威会议,并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与技术水平。公司重视技术创新和人才引进,拥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实力,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拥有 34项专利及 191项已登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公司形成了集算力资源、应用资源、用户资源、服务资源和人才资源于一体的算力网络服务平台。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算力服务处于技术较为前沿的领域,国家对高性能计算和云计算行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算力服务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基于算力服务行业广阔的市场空间,行业内竞争者逐渐增多,包括传统超算中心、互联网云服务商、传统硬件厂商等。如果公司未来在技术创新、产品及服务升级、销售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不能及时满足市场动态变化,公司将会在拓展企业客户资源、拓宽获客渠道等方面面临一定的挑战,公司经营有可能受到竞争对手冲击。

(2)公司业务规模发展迅速而导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展迅速,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需要公司从市场开拓、资源整合、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内部风控、人力资源管理等各方面提升管理水平,也对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构架及管理人员的能力未能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和提高,治理机制未能随着公司发展及时进行改进,不能较好地适应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则将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影响公司整体的经营情况和市场竞争力。

(3)设备托管风险
发行人主要通过租赁 IDC机柜放置自有算力设备,并委托 IDC服务商提供设备托管服务。相关设备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属于公司,具体的设备保管、日常维护等由 IDC服务商提供,且需维持设备运行所需电力及环境。如果受托方管理不善,可能影响设备的有效运行,对公司造成损失。同时,如果到期后公司与 IDC服务商合作终止无法续约,则存在需要另外寻找 IDC服务商并搬迁设备的风险。

2、财务风险
(1)固定资产不断增加导致成本上升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算力服务行业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公司持续扩充自有算力资源池,增加了算力设备固定资产的采购。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84,241.23万元、104,125.34万元、132,963.91万元,固定资产折旧成本亦随之上升。未来公司或将结合业务需求进一步加大算力设备固定资产的采购,并且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固定资产折旧将进一步上升,若公司对该等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不及预期,将对公司未来的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2)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2.87%、24.23%、19.16%,主要受算力服务业务毛利率波动的影响。公司算力服务业务毛利率受 1)同期算力服务市场价格波动;2)算力设备采购成本变化;3)客户需求的产品形态和算力资源配置;4)算力资源来源等多重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算力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2.09%、22.03%、16.97%,呈现出下滑趋势,主要原因为 2025年以来,随着大模型产品逐渐步入商业化阶段,下的局面,另一方面使得公司收入结构发生变化,毛利率更低的算力资源类型收入占比提升。

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提升产品及服务的竞争力或持续优化算力资源配置以提升利用率,则公司毛利率存在波动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享受 15%的优惠政策。若未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能持续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将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9,130.48万元、24,617.22万元、36,389.37万元,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8.25次、5.71次、2.72次。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将持续提升,但若公司客户财务状况或资信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不当,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并增加坏账损失的风险。

(5)偿债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6.53%、79.30%、75.80%,流动比率分别为0.65倍、0.72倍、0.67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43倍、0.48倍、0.50倍。报告期内,为抓住算力市场高速发展的机遇,公司持续扩大银行贷款规模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扩大经营规模等,导致公司长短期负债规模扩大。尽管公司目前盈利能力不断增强,且公司货币资金规模不断提升,但若未来公司经营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及市场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负面影响,或公司未能持续保持竞争力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及现金流量净额减少,公司将面临一定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3、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风险因素
(1)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行业发展趋势、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战略等因素得出,项目虽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若整体宏观经济、国家产业政策、国内外市场环境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延期、投资超支、产能消化不达预期等情况,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净资产规模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建设和实施周期,短期内募投项目不能完全产生效益,因此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将影响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包含规模较大的资本性支出。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出现较大规模的增长,并新增折旧摊销费用,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募投项目未能产生预期收益,则公司可能面临因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费用大幅增加而引致的毛利率下滑、经营业绩波动甚至亏损的风险。

(4)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算力资源供给能力。募投项目的建设规模是公司基于对行业未来增长趋势以及公司行业地位、竞争优势、客户粘性等情况的判断。

如果未来出现所处行业市场规模收缩、公司无法持续保持竞争优势、主要客户大量流失等不利情形,将可能导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不及预期,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智算云平台建设过程中设备采购不及预期的风险
智算云平台建设项目所采购的设备主要为高性能算力服务器,相关采购及销售等经营活动主要在中国境内开展,但部分高性能算力设备或关键部件来源于境外。近年来,受地缘政治因素以及国际贸易摩擦的影响,境外第三方国家持续收紧对中国高性能 AI服务器出口的限制,若未来地缘政治局势恶化、国际贸易摩擦持续加剧,则我国对高性能 AI服务器的采购可能受到进一步的限制。若未来供应链环境发生变化或市场供给出现波动,可能导致相关设备采购成本上升、交付周期延长或供应稳定性受到一定影响,从而对项目设备采购安排及建设进度产生一定影响。

4、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1)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该等审批事项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结果将受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3)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的经营效率未能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提升,在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每股收益等指标在短期内存在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情况

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股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北京证券交 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择 机发行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 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 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
 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 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 计算得出,且不超过 9,087,293股(含本数)。若按照截至发行保荐 书签署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测算,占比 15.00%,未超过发行前公 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将由董事会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 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 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 则发行数量及发行上限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则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法人、自 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 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 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 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有新的 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限售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 限售期需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 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 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 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倪佳伟:于 2020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最近 3年内未曾担任过已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 A股、再融资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卜权政:于 2022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最近 3年曾担任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陈制宜,于 2021年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曾经参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项目。

项目组其他成员:崔雨菡、阙鑫月、谢涛、孙若辰、祝汇杬。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本机构自身及本机构下属子公司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如下:
经核查,2026年 6月 30日,中金公司子公司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账户持有发行人股票 36,864股,子公司 CICC Financial Trading Limited持有发行人股票 22股,中金公司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 0.06%。以上账户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为与其日常业务相关的市场化行为,不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除以上所述,中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机构及本机构下属子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本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中金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或“上级股东单位”),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中央汇金直接持有中金公司约 40.11%的股权,同时,中央汇金的下属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共持有中金公司约 0.06%的股权。中央汇金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中央汇金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公开信息资料显示,中金公司上级股东单位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持股的情况,中金公司上级股东单位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融资的情况。

本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公正地履行保荐职责。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相关结论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保荐机构自愿接受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六、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核查,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一)2026年 8月 6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二)2026年 8月 21日,发行人召开 202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三)2026年 9月 10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事项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在本次发行与上市完成后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督导发行人履行有关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 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 息披露等义务; 2、在发行人发生须进行信息披露的事件后,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事项安排
其他文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 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 制度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 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 止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 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 制度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 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 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 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 度》等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 信息披露制度; 2、督导发行人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并对关联 交易发表意见。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 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事项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保证 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 2、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事项; 3、如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保荐机构要 求发行人通知或咨询保荐机构,并督导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 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对外担保制度》等制度,规范对外 担保行为; 2、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3、如发行人拟为他人提供担保,保荐机构要求发行人通知或咨询 保荐机构,并督导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 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 要约定1、列席发行人的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有权对上述会议的召开议 程或会议议题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 2、有权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实地专项核查。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 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 关约定1、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全力支持、配合并督促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雇员全力支持、配合保荐机构 做好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荐机构提供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的工作便 利,及时、全面向保荐机构提供一切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并确保并 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无故阻挠保荐机构 正常的持续督导工作; 2、发行人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协助发行人在持 续督导期间履行义务,并应督促该等证券服务机构协助保荐机构做 好持续督导工作。
(四)其他安排无

八、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倪佳伟、卜权政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邮编:100004
电话:(010)6505 1166
传真:(010)6505 1156

九、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上市的推荐结论
保荐机构认为,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北交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证券具备在北交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证券在北交所上市。

特此推荐,请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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