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树科技(68883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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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9月29日 21:27:4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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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宇树科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
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宇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核,以上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关联交
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6
年原预
计金额 | 本次新增
年
2026
预计金额 | 本次调增
后 2026
年度预计
金额 | 本次调增后
2026年度
预计金额占
同类业务比
例(%) | 年
2026 1-
6月与关
联人累计
已发生的
交易金额 | 2025
年实
际发
生金
额 | 占同类
业务比
例
(%) | 新增年度
关联交易
预计的原
因 |
| 向关联
人销售
产品、
商品 | 杭州具身
智能中试
基地科技
有限公司 | 0.00 | 1,000.00 | 1,000.00 | 0.43 | 0.00 | 0.00 | / | 根据日常
经营和业
务发展需
求增加 |
| 向关联
人销售
产品、
商品 | 上海拓天
智联科技
有限公司 | 0.00 | 2,000.00 | 2,000.00 | 0.87 | 0.00 | 0.00 | / | 根据日常
经营和业
务发展需
求增加 |
| 向关联
人销售
产品、
商品 | 浙江宇蓝
智能应急
机器人研
究院有限
公司 | 0.00 | 600.00 | 600.00 | 0.26 | 0.00 | 0.00 | / | 根据日常
经营和业
务发展需
求增加 |
注:上表中“本次调增后2026年度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2026年1-6月同类业务金额*2。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杭州具身智能中试基地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杭州具身智能中试基地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8MAELLQBU23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清旷街422号4幢4楼、5楼 |
| 成立日期 | 2025年5月29日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田树军 |
| 主要股东 | 杭州高新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00%、杭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持
股36.00%、杭州宇树机器人有限公司持股10.00%、传化智联股份有限
公司持股4.00%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
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
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
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
和存储支持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硬件
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
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
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杭州具身智能中试基地科技有限公司未公开披露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
2、上海拓天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上海拓天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3MAKG24TJXA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姚湾路189弄1号8层 |
| 成立日期 | 2026年6月29日 |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张心怡 |
| 主要股东 |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00%、上海南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股
30.00%、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0%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双
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
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
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
储支持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
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工
业机器人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 上海拓天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成立,暂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
要财务数据。 |
3、浙江宇蓝智能应急
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浙江宇蓝智能应急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3MAKA811W7R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云林中路299号1-301室 |
| 成立日期 | 2026年4月7日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李晓峰 |
| 主要股东 | 浙江蓝成应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0.00%、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
团有限公司持股20.00%、宇树科技(宁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00%、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0%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基
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控制系统
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
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安全
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设计服务;
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
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业务培训(不
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现场评定技术服务;紧急救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
计;检验检测服务;安全评价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 浙江宇蓝智能应急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6年成立,暂无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序号 | 关联人名称 | 关联关系 |
| 1 | 杭州具身智能中试基
地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宇树机器人有限公司持有杭州具身智
能中试基地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并向其委派一名董事 |
| 2 | 上海拓天智联科技有
限公司 | 公司持有上海拓天智联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拟近期向
其委派一名董事 |
| 3 | 浙江宇蓝智能应急机
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公司全资子公司宇树科技(宁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浙江
宇蓝智能应急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20%股权,并向其委
派一名董事 |
以上关联人均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认定其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交易能够正常结算。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的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上述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较大依赖。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核,以上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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