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溢科技(002869):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9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及参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其中职工代表董事鲁骏先生、独立董事廖明情先生、独立董事须成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瑞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职工代表董事鲁骏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了完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4,006,70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A 司 股普通股股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职工代表董事鲁骏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保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2026 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职工代表董事鲁骏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相关文件; 4、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5、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6、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7、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8、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9、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2、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6年10月15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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