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通(30151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9月29日 20:27:04 中财网
原标题:中远通: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516 证券简称:中远通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2026 9 29 14:3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36号核达中远通A座1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总经理吉学龙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10,928,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4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20,786,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3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90,14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1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525,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123,5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2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0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3%。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益翔先生,其中董事张学军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已向董事会递交请假条。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 案 编 码提案名 称表决 分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 决 结 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 
1《关于 补选公 司第三 届董事 会非独 立董事 的议 案》总表 决情 况210,817,01699.9471%105,9000.0502%5,6000.0027%0当 选
  其中, 中小 股东 的表 决情 况3,414,21896.8375%105,9003.0036%5,6000.1588%0 
李益翔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任职生效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冯霞律师、翟煜斌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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