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沪电股份(002463):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额度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担保额度已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控股子公司胜伟策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下称“胜伟策”)与全资子公司沪士国际有限公司(下称“沪士国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特此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增加的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一、新增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折合不超过36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合计金额折合不超过360亿元人民币;同意在有效期限内,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总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担保。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沪士国际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为子公司胜伟策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为子公司沪士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下称“沪士泰国”)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子公司沪士国际为子公司沪士泰国提供的总担保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月28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开展情况及已提供担保额度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折合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即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将由折合不超过人民币360亿元调整至折合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该综合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合计金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同意在有效期限内,公司拟为沪士国际、胜伟策分别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30亿元、5亿元,即公司及子公司拟为部分子公司(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将由折合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调整至折合不超过人民币93亿元。本次新增后,公司对沪士国际担保总额度将由折合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调整至折合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对胜伟策担保总额度将由折合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调整至折合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对现有担保的展期、置换或者续保,用于为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上述新增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需特别指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并非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公司为有效控制资金成本,以询价的方式甄选有竞争优势的金融机构进行实际合作,为更为广泛的开展询价,往往需要同时向多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上述子公司在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通常需要由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通常显著低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事项已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有待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二、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上述被担保的子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财务风险均处于可控的范围内,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沪士国际 沪士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06年8月在香港设立,2006年10月9日,国家商务部以[2006]商合境外投资证字第001239号批准证书同意公司设立沪士国际;注册地址为香港新界荃湾白田坝街23-39号长丰工业大厦1201室;授权及实缴资本为10.2776万美元,经营范围为单、双面及多层电路板、电路板组装产品、电子设备使用的连接线和连接器等产品的贸易销售、业务咨询及售后服务。沪士国际目前主要是为方便公司在中国内地以外获取订单以及销售所设,并于2009年10月开始经营。沪士国际主要财务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胜伟策 胜伟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成立,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白塔路2268号,注册资本109,687,500欧元,法定代表人:吴传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UQQNR6Y,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印刷电路板及封装电子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上述产品及同类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和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公司直接持有胜伟策99%的股权,间接持有胜伟策约0.1974%的股权,公司关联方SchweizerElectronicAG.(下称“Schweizer”)持有胜伟策1%的股权。胜伟策主要财务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具体对外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折合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更为广泛的开展询价,以甄选有竞争优势的金融机构进行实际合作,有效控制资金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通常显著低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比较小。公司关联方Schweizer持有胜伟策1%的股权,Schweizer为德国公司,在我国境内办理担保业务存在一定困难,综合考虑公司未要求其按出资比例为其持股公司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司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为沪士国际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捌亿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公司为沪士国际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柒亿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公司为沪士国际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公司为沪士泰国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所担保的金额为主债权本金(人民币肆亿贰仟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公司为沪士泰国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伍亿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沪士国际为沪士泰国向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500万美元;公司为沪士泰国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叁亿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公司为胜伟策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在人民币壹亿元整的最高余额内形成的债权;公司为胜伟策向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玖仟贰佰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公司为胜伟策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贰亿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2、根据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授权,截至目前公司存续的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4.01亿元(外币担保已按照2026年9月29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汇率数据来源于中国货币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2.5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