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强达电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时间:2026年09月29日 20:17:03 中财网
  CFi.CN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52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50,000,000元,在扣除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163,000.00元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40,837,000.00元,资金已于2026年8月25日划入公司指定账户。本次发行过程中,应支付保荐承销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13,597,085.92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6,402,914.08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6]1377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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