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300168):拟签订《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 年度信息技术软硬件项目采购合同(标包1:ARM 芯片服务器)》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7:37:06 中财网
原标题:万达信息:关于拟签订《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 年度信息技术软硬件项目采购合同(标包1:ARM 芯片服务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26-040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信息技术软硬件项目采购合同(标包1:ARM芯片服务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信息技术软硬件项目采购合同(标包1:ARM芯片服务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阮琦先生、郑卫东先生、何红女士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资产公司”)签订《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信息技术软硬件项目采购合同(标包1:ARM芯片服务器)》,合同金额为990万元(含增值税)。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36%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寿资产公司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国寿资产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除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合同外,公司与该关联方,以及与该关联方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含本次交易)为1,351.18万元,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拟签订<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信息技术软硬件项目采购合同(标包1:ARM芯片服务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信息技术软硬件项目采购合同(标包1:ARM芯片服务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阮琦先生、郑卫东先生、何红女士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2101M
3. 成立时间:2003年11月23日
4.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至18层
5.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 法定代表人:于泳
7. 注册资本:400,000万人民币
8. 主营业务: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9. 主要股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60.00%的股权,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

10.实际控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1.历史沿革: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3年11月完成注册登记,2004年6月正式
揭牌运营。

12.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度,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50亿元,净利润49.16亿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国人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53.84亿元。

13.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寿资产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14.关联关系说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36%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寿资产公司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国寿资产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名称: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信息技术软硬件项目采购合同(标包1:ARM芯片服务器)(以下简称“本合同”)
2. 协议主体
甲方: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3. 合同金额:990万元(含增值税)
4. 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且收到乙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甲方应自收到全部货物、双方签署《加电验收报告》,且收到乙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双方签署《系统集成验收报告》后,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由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出具的、金额等同于合同总金额的10%金额、有效期不少于三年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原件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系统集成验收报告》签署满三年后且乙方已充分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前提下,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函》。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发票联和抵扣联)后,按约定支付款项。

5. 合同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的法定代表人亦可以授权书形式授权其他人签署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日常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

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交易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年初至今,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253.59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拟签订<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信息技术软硬件项目采购合同(标包1:ARM芯片服务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八、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签订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信息技术软硬件项目采购合同(标包1:ARM芯片服务器)》。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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