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002797):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六年九月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9日14:30 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层1号会议室 召集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2、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3、审议提案 4、股东交流 5、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6、会场休息 7、宣布表决结果 8、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9、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会议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障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三、本次会议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协调处理相关事 宜。 四、本次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静音状态。 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可以书面方式向会务组提交拟发言的问题,或在签到处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由于会议时间有限,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题,简明扼要,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5分钟,股东交流总体时间控 制在30分钟之内;发言顺序由公司按登记情况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已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未事先登记的股东,须经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提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本次会议的提案采用现场记名方式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网络投票的计票方式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八、本次会议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会务组。 九、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 具法律意见。 议案目录 1、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 案.......................................................5 2、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 3、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8 议案1 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 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第一创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 订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公司 于2026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披露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已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 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议案2 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审计需求等情况,公司拟变更2026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选聘管理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财会〔2006〕2号)、《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等有关规定,公司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 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 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根据《选聘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请股东 会审议以下事项: 1、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费 用不超过人民币7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 2、如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决定相关审计费用。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议案3 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登记机关关于经营范围登记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 进一步修订了《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十五条,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现提请股东会审议以下事项: 1、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范围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变化情况、有关政 府机关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调整和修 改,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公司登记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审 批(如需)、备案、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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