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志特新材(300986):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7 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61,295.00万元的预计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审尚未失效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4,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7,295.00万元。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止,可在有效期限内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剂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志特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6,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门县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签订《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志特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门志特”)向邮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龙门志特的少数股东海南志特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本次事项提供反担保,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广发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2、保证人: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债权额本金人民币6,5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邮储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门县支行 2、保证人: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债权额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30,906.52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9.71%。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邮储银行签订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志特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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