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达(30017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9月28日 22:16:55 中财网
原标题:四方达: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26-055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8日14:30
2 2026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年9月28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大街109号四方达四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海江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14人,代表公司股份151,391,402 31.3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人,代表公司股份145,503,8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15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06人,代表公司股份5,887,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6%。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5% 511
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人,代表公司股份11,635,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8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5,747,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9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506人,代表公司股份5,887,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6%。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委派两名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 案 编 码提案名称表决分 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结果
   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 
1.00《关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为 子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的议 案》总表决 情况11,596,27898.4289%135,8001.1527%49,3000.4185%139,61 0,024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1,450,42898.4092%135,8001.1671%49,3000.4237%0 
2.00《关于修订< 对外投资管理 办法>的议 案》总表决 情况148,769,30298.2680%2,572,8001.6994%49,3000.0326%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9,013,42877.4647%2,572,80022.1116%49,3000.4237%0 
3.00《关于修订< 累积投票制度 实施细则>的 议案》总表决 情况148,771,10298.2692%2,569,8001.6975%50,5000.0334%0通过
  其中, 中小股9,015,22877.4802%2,569,80022.0858%50,5000.4340%0 
  东的表 决情况        
4.00《关于修订< 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及使用管 理制度>并更 名为<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总表决 情况148,770,20298.2686%2,572,0001.6989%49,2000.0325%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9,014,32877.4724%2,572,00022.1047%49,2000.4228%0 
议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2/3 1.00
权股份总数的 以上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方海江先生作为议案 中被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议案1.00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其所持有的139,610,024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陈红岩律师、马可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8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