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300638):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6-072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事项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由于合计16名激励对象因发生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事由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内容属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1、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上市规则》第8.4.2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2026年9月28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42名激励对象授予255.9663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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