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力传感(603662):柯力传感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6-02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9月28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5.90万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8月26日,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6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柯力传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授予55.9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9月28日。 2、首次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9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0%。 3、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2人,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子公司管理人员。 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价格为每股32.03元。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时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7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2、上表中“归母净利润”指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净利润”指经审计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后续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当年批次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7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关于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后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而被取消激励资格,董事、副总经理方园女士及其他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9人调整为32人,授予总数量由105.30万股调整为69.80万股,首次授予数量由84.30万股调整为55.9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21.00万股调整为13.90万股。 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共32人,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69.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其中首次拟授予数量为55.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80.09%。预留13.9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9.91%。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6年9月28日为授予日,以32.03元/股的价格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55.9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首次授予部分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9月28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经测算,预计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对2026-2029年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所示: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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