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博敏电子(603936):博敏电子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6-094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深圳博敏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自2026年9月28日至2027年9月17日,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前述授信额度内为深圳博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2026年9月28日与广州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前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6日、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23亿元新增的担保额度(其中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8.1亿元),担保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和2026年5月20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深圳博敏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609.00万元;本次担保后,在上述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可为深圳博敏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000万元。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 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之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叁仟万元整。 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以及法律规定主债权确定的情形下,被确定属于最高额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债权人均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保证期间: 依据最高额保证合同第二条主合同约定而发生的主债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个单项协议签订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单项协议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或主合同及其项下单项协议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 同时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4,197.39万元(均系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08%(不含本次担保)。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在保余额为133,193.68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备注: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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