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600549):厦门钨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 9月 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人,实到独立董事 3人。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核查,公司权属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购置募投项目所需的进口设备过程中,存在以信用证、自有外币资金支付设备采购价款,以自有资金支付关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实际需求。公司权属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设备采购款等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权属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 9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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