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新材(002201):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制度

时间:2026年09月28日 21:26:29 中财网
原标题:九鼎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26-48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长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将副董事长2人改为1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具体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修订情况

制度 名称修订前修订后是否需提 交股东会
《公 司章 程》第七十三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 长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 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 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 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 计委员会成员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 或者其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 事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 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 股东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 开会。第七十三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 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 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 计委员会成员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 或者其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 事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 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 股东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 开会。是
 第一百一十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 董事长2人,独立董事4人。董事长和副第一百一十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 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董事长和副 
制度 名称修订前修订后是否需提 交股东会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 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 有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的董事 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 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第一百二十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 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 务。 
《 股 东 会 议 事 规则》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副董事长主持(公司有两位以上副董事长 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 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 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 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 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股东自行召集 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推举代表主 持。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本规 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 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 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 会。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 举的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 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 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股东自 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推举代 表主持。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 本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 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 股东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 开会。是
《 董 事 会 议 事 规则》第五条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独立 董事4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 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董事长为代 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执行公 司事务的董事辞职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第五条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 董事4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 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董事长为代 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执行公 司事务的董事辞职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是
 第六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 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 以上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 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第六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 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 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制度 名称修订前修订后是否需提 交股东会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董 事 长 工 作 细则》第三条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副董事长2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副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每届任期为3年, 可连选连任。第三条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副董事长1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副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每届任期为3年, 可连选连任。否
 第四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 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 以上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 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第四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 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 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长工作细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章程》具体内容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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