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新材(002201):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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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9月28日 21:26:2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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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九鼎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
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26-48
江苏
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
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长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将副董事长2人改为1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具体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修订情况
| 制度
名称 | 修订前 | 修订后 | 是否需提
交股东会 |
| 《公
司章
程》 | 第七十三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
长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
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
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
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
计委员会成员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
或者其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
事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
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
股东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
开会。 | 第七十三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
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
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
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
计委员会成员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
或者其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
事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
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
股东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
开会。 | 是 |
| | 第一百一十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
董事长2人,独立董事4人。董事长和副 | 第一百一十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
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人。董事长和副 | |
| 制度
名称 | 修订前 | 修订后 | 是否需提
交股东会 |
|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 | |
| | 第一百二十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
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
有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的董事
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
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二十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
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
务。 | |
| 《 股
东 会
议 事
规则》 |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副董事长主持(公司有两位以上副董事长
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
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
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
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
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股东自行召集
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推举代表主
持。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本规
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
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
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
会。 |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
举的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
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
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股东自
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推举代
表主持。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
本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
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
股东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
开会。 | 是 |
| 《 董
事 会
议 事
规则》 |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独立
董事4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
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董事长为代
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执行公
司事务的董事辞职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
董事4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
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董事长为代
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执行公
司事务的董事辞职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 是 |
| | 第六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
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
以上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
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 | 第六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
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
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
| 制度
名称 | 修订前 | 修订后 | 是否需提
交股东会 |
| |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 |
| 《 董
事 长
工 作
细则》 |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副董事长2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副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每届任期为3年,
可连选连任。 |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副董事长1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副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每届任期为3年,
可连选连任。 | 否 |
| | 第四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
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
以上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
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四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
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
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长工作细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章程》具体内容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
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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