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688499):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6-059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9月1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2名核查对象发生股份变动。该2名核查对象均不属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该2名核查对象股份变更的记录,公司结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进程对上述核查对象的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其中1名核查对象不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另1名核查对象在卖出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时间、具体方案、考核指标等相关信息。前述人员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主要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进行的自主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实施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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