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688183):生益电子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5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生益”)? 增资金额及来源:增资金额为110,000.00万元,资金来源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联合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增资尚未达到股东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11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吉安生益增资,以实施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 本次增资优先完成吉安生益15亿元认缴注册资本中未实缴部分注册资本38,350.00万元的实缴出资,剩余金额71,650.00万元计入吉安生益的资本公积。 增资完成后,吉安生益的注册资本保持15亿元不变,公司仍持有吉安生益100%股权,吉安生益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1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669,83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9,499,966.1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819,499.8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9,680,466.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9月7日全部到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6]25013700176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监管银行、联合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鉴于“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安生益,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吉安生益增资11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募投项目“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 本次增资优先完成吉安生益15亿元认缴注册资本中未实缴部分注册资本38,350.00万元的实缴出资,剩余金额71,650.00万元计入吉安生益的资本公积。 增资完成后,吉安生益的注册资本保持15亿元不变,公司仍持有吉安生益100%股权,吉安生益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吉安生益增资,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增资完成后,吉安生益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吉安生益已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联合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安生益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上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11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吉安生益增资,以实施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下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11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吉安生益增资,以实施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结合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确定具体的增资进度。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联合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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