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688183):生益电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6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55,574.2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10号),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669,83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9,499,966.1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819,499.8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9,680,466.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9月7日全部到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6]2501370017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联合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根据《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2026年9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7,223.04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55,460.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81.95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6年9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13.46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13.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总额为人民币55,574.2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6]25013700203号)。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上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下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6〕45号)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6年9月17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6年9月7日)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联合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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