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力德(00289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时间:2026年09月28日 20:42:23 中财网
原标题:中大力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资格。

二、公司拟定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编制的《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及股东利益。

六、公司编制的《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或者随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是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必要举措,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能够实现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专项管理与专项使用,有效防范资金挪用风险,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题内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九、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快速推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审议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 9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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