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宇顺电子(002289):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9:41:41 中财网
原标题:宇顺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6-11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2026 7 2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年 月
日、2026年9月23日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及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融资额度,并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顺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智能”)的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2026年7月30日、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6)、《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2026-094
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2)、《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08)。

2、进展情况
2026年9月28日,工业智能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融资合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期限10年;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位于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12层和13层的房产作为抵押,公司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就担保及抵押事宜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会已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在额度内确定具体融资、授信及担保事项,签署与借款及担保相关的协议等文件,上述事项在股东会审批额度及授权期限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合同主要内容详见下文。

二、抵押物基本情况
本次综合授信公司以自有产权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抵押物名称所有权人房产地址建筑面积用途
自有房产宇顺电子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12 层、13层3,235.23㎡研发办公
以上房产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公司及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已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最高额融资合同》
甲方:深圳市宇顺工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最高融资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
额度有效期限:十年
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保函或乙方认可的其他授信业务种类。

2、《最高额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最高债权额:3,000万元人民币
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抵押权、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抵押财产:公司自有房产(详见“二、抵押物基本情况”)
3、《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最高债权额:3,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认:①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②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165,202.35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约为人民币168,490.07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约779.80%。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融资合同》
2、《最高额抵押合同》
3、《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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