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002889):实际控制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9:41:31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嘉盛:关于实际控制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为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嘉盛”)实际控制人孙卫平女士向广东圆通货运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圆通航服”)提供股东借款,借款总金额人民币2,100万元。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履行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资金用途限定于标的公司航空货运配套业务日常经营、运营资金周转,不得挪作他用。

4、本次财务资助仅由实控人孙卫平单独提供,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提供借款。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航空货运业务板块布局,保障广东圆通货运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卫平拟向广东圆通货运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2,100万元股东借款。本次借款仅由孙卫平单方提供,广东圆通航服其余股东,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嘉泓永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圆通亚太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不提供借款,上市公司体系不发生资金流出。

广东圆通航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孙卫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为广东圆通航服上层合资主体广东横琴圆通货运航空控股有限公司股东,因此本次实控人向标的公司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后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非关联董事以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交易、财务资助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属于关联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对外提供资助、资金被占用情形,但属于实控人与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将做好资金用途监督,防范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二、持股架构与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完整股权架构
1、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深圳市前海嘉泓永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前海嘉泓永业持股广东横琴圆通货运航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圆通控股”)67%;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卫平持股横琴圆通控股33%;3、横琴圆通控股持股澳门全球通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全球通”)90%;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圆通亚太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持股澳门全球通10%;
4、澳门全球通100%持股广东圆通货运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本次被资助对象)。

各主体对广东圆通航服对应的权益比例:
前海嘉泓永业:67%×90%=60.3%
孙卫平:33%×90%=29.7%
圆通亚太香港:10%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圆通货运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D57TJJ9T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智水路88号1601- 1608办公16F- 01
法定代表人:张孟
注册资本:250万美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澳门全球通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100%持股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7月2025年
营业收入3,467.991,972.89
资产总额126.592,095.17
负债总额5,802.756,134.10
净资产-5,676.16-4,038.93
净利润-1,637.23-2,191.71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诉讼,不属于财务资助禁止对象;上市公司对其具备业务管控、资金监控能力。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孙卫平: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上层平台横琴圆通货运航空控股有限公司33%股权,为本次借款提供方,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本次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资助总金额:人民币2,100万元,全部由孙卫平提供。

2、借款主体:
出借方:孙卫平;
借入方:广东圆通货运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3、借款期限:6个月,自资金实际划付至被资助方账户之日起计算。

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按照本笔借款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执行;利息按实际资金占用天数计算,日利率=年利率÷360,到期一次性付息,到期一次性归还全部本金。本次关联借款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5、资金用途:仅限广东圆通货运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航空货运业务日常运营、业务备货、场地与人力周转,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理财、非主业支出,不得转借第三方。

6、还款保障:标的公司优先以自身经营现金流归还本次股东借款本息;上市公司将对该笔关联借款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管控,定期跟踪标的财务状况与资金流向。

7、其他约定:借款协议明确违约条款,明确清偿安排。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由实控人孙卫平向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广东圆通航服提供2,100万元股东借款,主要用于标的航空货运业务流动资金周转;本次借款资金来源于实控人自有资金,上市公司不提供资金;借款利率公允,协议条款合法合规;公司建立资金监控机制,能够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达到出席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法定要求。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风险分析与风控措施
1、交易目的:本次实控人提供借款用于航空货运配套主体补充流动资金,推进澳门航空货运布局、资质落地与业务开展,服务公司供应链+航空物流发展战略,具备业务合理性。本次借款全部由实控人出资,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主要风险:标的公司业务尚处运营初期,存在经营现金流不达预期、到期还款延期风险;标的公司净资产为负,存在偿债能力不足风险;航空行业属于准入监管行业,存在业务合规风险;本次为关联方与子公司之间借款,存在资金使用偏离约定用途的关联交易管控风险。

3、风险防控措施:约定专款专用,对该笔借款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上市公司财务部门定期跟踪标的经营数据、资金使用及偿债能力;借款为短期借款,到期日明确;若后续标的经营恶化、还款能力显著下降,公司将督促借款双方落实追偿安排;持续监督资金不得变相流向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体系,杜绝资金闭环风险。

4、对上市公司影响:本次借款资金来源于实控人孙卫平自有资金,上市公司不提供资金,不会对上市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资金流出影响;公司履行关联交易管控义务,整体风险可控。

六、公司累计对外财务资助及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此前未发生对外财务资助,无已发生的财务资助余额。本次为实控人对外提供借款,不属于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公司不存在逾期财务资助,不存在对外财务资助形成损失的情形。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该关联人无其他未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拟签署的股东借款协议文本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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