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科赛博(688719):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9:22:11 中财网
原标题:爱科赛博: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6-052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润德路3333号公司W101星瀚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5
普通股股东人数4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7,836,27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7,836,27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24.5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4.5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西安爱科(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7,794,67199.850541,2050.14804000.0015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7,794,67199.850541,2050.14804000.0015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7,787,63399.825241,2050.14807,4380.0268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7,794,67199.850541,2050.14804000.0015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增加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27,794,67199.850541,2050.14804000.0015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200,2 9182.800441,20 517.03414000.1655
2《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 案》200,2 9182.800441,20 517.03414000.1655
3《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193,2 5379.890941,20 517.03417,4383.0750
4《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 案》200,2 9182.800441,20 517.03414000.1655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1、2、3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1、2、3回避表决,本次出席股东不涉及对议案1、2、3回避表决。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尉建锋律师、钱俊婷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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