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通信(688653):康希通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9:21:37 中财网
原标题:康希通信:康希通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至授予日)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希通信”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一、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子公司成都知融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三、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四、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9月28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人民币7.16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98.1323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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