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锦富技术(300128):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9:11:47 中财网
原标题:锦富技术: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6-071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98亿元的担保额度,额度有效期至2027年6月23日;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可在各被担保方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包括有效期内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方处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上述担保预计的进展
1、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本次公司在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将子公司江苏锦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锦富新能源”)未使用的部分担保额度50万元调剂至子公司苏州英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英硕”)。

注:上述担保额度调出方江苏锦富新能源于股东会审议担保预计额度时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

2、担保进展情况
子公司苏州英硕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不超过55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预计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英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注册地点:常熟市沙家浜镇白雪新路5号
法定代表人:方欣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石墨烯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苏州英硕65%股权
其他说明:经查询,苏州英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苏州英硕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4,049.754,039.68
净资产591.20922.10
项目2026年1-6月(未经审计)2025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1,409.791,629.00
利润总额-345.5928.10
净利润-330.906.32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工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为: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保证人(乙方):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被保证的主债权:自2026年9月24日至2031年9月24日期间(包括
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55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苏州英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下同)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上述最高余额,是指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债权确定之日,以人民币表示的债权本金余额之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的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担保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不超过65,398.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4.61%;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500万元(均为以子公司自身债务为基础提供的反担保),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1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工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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