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谷新材(301683):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683 证券简称:慧谷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6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9,557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10,4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28%;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 10月 8日,原定上市流通日 2026年 10月 1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2026年 10月 8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1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79,100股,并于 2026年 4月 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7,337,300股增加至 63,116,4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48,850,75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40%;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14,265,65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2.6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810,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8%。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原定于 2026年 10月 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因该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2026年 10月 8日(星期四)。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810,414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8%,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4%。”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 10月 8日,原定上市流通日 2026年 10月 1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2026年 10月 8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810,4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9,557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注:因存在一名股东持有多个账户的情形,户数不代表股东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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