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晨环保(301273):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9:07:05 中财网
原标题:瑞晨环保: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6-050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497号国正中心1号楼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
1.01《选举刘战尧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2《选举赛庆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1.03《选举颜恩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9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1.00为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议案3.0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5、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需在2026年10月16日17:00前送达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6日9:00-12:00、13:3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497号国正中心1号楼11楼董事会办公室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汉泽、闻娅
联系电话:021-55789678
传真:021-35072711
电子邮箱:bodoffice@richenenergy.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497号国正中心1号楼11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433
5、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9月2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273”,投票简称为“瑞晨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应选人数(3)人   
1.01《选举刘战尧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1.02《选举赛庆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1.03《选举颜恩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   
证件号码/ 企业营业执 照号码 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 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 员姓名 是否委托 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 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以送达、邮件或传真方式于2026年10月16日17:00之前提交至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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