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000988):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8:57:25 中财网
原标题:华工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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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了激励计划的各项管理内容,能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核查意见
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2026
、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能够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1
、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为公司研发人员和其他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规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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