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剑科技(603324):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上海市 浦东新区杨高南路99弄保利浦开金融中心T2办公楼28层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盛剑科技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由2026年9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经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93,326,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128%。 3.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3,769,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8%;反对5,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弃权8,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本页为《北京市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章页)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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