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百利(603959):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百利 公告编号:2026-102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判决结果: 限被告百利科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69,500,000元、利息742,725.87元、律师费20,000元; 被告王海荣、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王丽霞、雷立猛、湖南派勒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承担相应的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百利科技持有的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4.9%股权在折价、拍卖、变卖后价款在最高额70,000,000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 对公司影响:公司前期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案涉债务确认相关负债,本次判决系对相关债务的司法确认,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利科技”)于2026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公司于2026年6月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岳阳分行”)向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6]湘0602民初6197号),判决如下: 1、限被告百利科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浦发岳阳分行偿还借款本金69,500,000元及利息742,725.87元,并自2026年4月1日起按合同约定利息标准支付利息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 2、限被告百利科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浦发岳阳分行支付律师费20,000元; 3、被告王海荣、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对上述确定的第一、二项债务在100,000,000元的最高余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王丽霞以其与被告王海荣的夫妻共同财产为限对上述确定的第一、二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4、被告雷立猛、湖南派勒科技有限公司对《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8812025280047)项下确定的百利科技债务在69,500,000元最高余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原告浦发岳阳分行对被告百利科技持有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4.9%股权在折价、拍卖、变卖后价款在最高额70,000,000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6、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93,16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98,164元,由被告百利科技、王海荣、王丽霞、雷立猛、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湖南派勒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前期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案涉债务确认相关负债,本次判决系对相关债务的司法确认,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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