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百利(603959):公司涉及诉讼

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8:21:31 中财网
原标题:ST百利: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百利 公告编号:2026-101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原告诉讼材料。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案件一为2,202,688.89元;案件二为73,123,233.34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目前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利科技”)于近期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两起有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起诉状等材料。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两起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相关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
被告: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派勒科技有限公司、雷立猛、王海荣、王丽霞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百利科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200,000.00元、利息(含罚息)2,688.89元,本息合计人民币2,202,688.89元;
(2)判令被告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派勒科技有限公司、雷立猛、王海荣、王丽霞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及其他费用。

3、主要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百利科技于2025年4月30日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双方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人民币220万元整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12个月。被告王海荣、王丽霞、雷立猛、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派勒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自愿为上述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原告认为借款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且涉及重大法律纠纷,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相关债务。

(二)案件二相关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
被告: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派勒科技有限公司、雷立猛、王海荣、王丽霞
2、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百利科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2,740,000.00元、利息(含罚息)383,233.34元,本息合计人民币73,123,233.34元;
(2)判令被告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派勒科技有限公司、雷立猛、王海荣、王丽霞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及其他费用。

3、主要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百利科技于2026年3月、4月期间分别签订了多笔《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人民币借款额度合计达7,274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被告王海荣、王丽霞、雷立猛、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派勒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自愿为上述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

由于借款人未按约付息,原告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偿还相关债务。

截至目前,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关于本次诉讼,公司已采取各项措施,收集证据,组织法务人员做好应诉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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