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贝航科(001316):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内部股权结构调整及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1316 股票简称:润贝航科 公告编号:2026-067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内部股权结构调整及签署 《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点内容提示: 1、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贝航科”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嘉仑(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仑投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俊锋先生、张奇志女士于2026年9月24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及《一致行动协议》,刘俊锋先生将其持有的嘉仑投资19%股权转让给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张奇志女士(以下简称“本次股权结构调整”)。根据《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约定张奇志女士作为嘉仑投资股东/董事行使权利时与刘俊锋先生保持一致。 2、本次股权转让为公司控股股东内部持股比例在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间的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总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及表决权均未发生变化。 一、控股股东股权结构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9.46%,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俊锋、张奇志、刘宇仑,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前,上述三位实际控制人分别持有控股股东嘉仑投资的股份比例为80%、10%、10%。 2026年9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嘉仑投资股东刘俊锋先生、张奇志女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刘俊锋先生将其持有的嘉仑投资19%股权转让给其配偶张奇志女士。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后,刘俊锋先生将持有嘉仑投资61%股权,其配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前后,控股股东嘉仑的股东持股情况变化如下:
(一)协议双方 甲方:刘俊锋 乙方:张奇志 (二)一致行动范围 双方同意,甲方为嘉仑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乙方承诺并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同意其作为嘉仑投资股东/董事行使权利时与甲方保持一致,即乙方在嘉仑投资股东会/董事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时与甲方保持一致,并以甲方的意见为准。 一致行动的范围具体如下: 1、嘉仑投资股东会的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 2、嘉仑投资股东会的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财务预算决算方案、选举董事/监事、修改章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 3、嘉仑投资董事会的表决权(如双方均为董事); 4、其他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董事行使权利的事项。 (三)一致行动的实施机制 1、事前协商:在嘉仑投资召开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前,双方应就相关议案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2、表决跟随:若双方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以甲方的意见为最终意或反对票,乙方不得以此向嘉仑投资及其他相关方提出任何异议及主张。 3、委托投票:若乙方因故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参加会议,并按照已达成的一致意见或甲方意见代为投票。 (四)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除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本协议永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1)双方书面协商一致解除; (2)一方不再持有嘉仑投资任何股权; (3)嘉仑投资不再存续经营。 (五)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及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嘉仑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刘俊锋、张奇志、刘宇仑,且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及表决权均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及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及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在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则方面将保持一致。 (四)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尚需在工商部门办理登记。 特此公告。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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