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绿发电力(000537):为所属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绿发电力 公告编号:2026-060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债券代码:524531 债券简称:25绿电G1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子公司金塔中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塔中光”)与诚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金额为6亿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保障新能源项目后续运营及债务偿付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塔中光拟与诚通租赁以售后回租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方案 金塔中光已于2026年9月11日取得诚通租赁出具的融资租赁授信批复,具体授信条件如下: 1.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 2.融资利率:按五年期LPR减90个基点执行; 3.融资期限:5年; 4.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提款方式: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分批次申请提款; 6.还款安排:租金按每半年一期支付,共10期。其中第1至6期每期还本比例为0.5%,第7至10期每期还本比例为24.25%。 以上交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1.企业名称:诚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诚大厦2号楼1503室 4.法定代表人:陈剑影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0350260C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诚通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塔中光本次6亿元融资租赁业务顺利落地,满足其新能源项目运营及债务偿付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金塔中光本次与诚通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6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事项。该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塔中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6月2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白水泉光电产业园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柳洪栋 注册资本:83,9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太阳能发电;电力供应;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持有金塔中光100%股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3.财务情况 金塔中光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5.经查询,金塔中光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合同约定,公司为金塔中光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等。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塔中光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运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开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及新能源项目经营发展需要。金塔中光主营业务为新能源发电,本次通过开展6亿元融资租赁,能够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自身融资结构,补充项目运营、债务偿付所需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获得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7,650.2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1,983,886.43万元)的4.92%。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75,319万元,占公司2025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0%。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为3,139万元,占公司2025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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